2011年7月8日星期五

7月4日江西新余独立候选人刘萍等人被打记

(维权网信息信息员文力明报道)本网信息员几次联系到江西新余独立候选人刘萍,听她叙述了7月4日她与另一独立候选人李思华及维权律师吴远树被打的经过。
据刘萍介绍:7月4日早上8;30左右,我与独立参选人李思华及关注选举维权的湖北吴远树律师,还有司机共四人前往江西省新余市通州办事处、西合管理处门前观看选举公告情况。我们还未接近公示栏,就被一名站在西合管理处门口身穿白色T恤男子大声呵斥,他说我是传销的,到这里来要出示身份证明。我一再申明。我是新钢的独立候选人刘萍,也绝非传销!没有义务向你出示身份证明。

那个穿白色T恤村官不等我说完就动手推打我,此时吴远树律师毫不犹疑地用手机拍摄下我被殴打场景。这时从西合管理处走出一戴眼镜身穿暗条文T恤村官(后来证实该人是村会计)对其他村官说;将他们手机抢掉砸烂。说着就一拥而上四五人以上,将吴律师价值四千多元手机抢走并当场砸烂。一个挎包被扑上来的人抖落内部资料后抛向高空,另一电脑包内装有摄像机还未使用过,也被扑上来的人将包抛向楼顶。吴律师被村官殴打后拖拉进入西合管理处里面。

我见此情景后即刻报警。新余市抱石路派出所2位警察,一名协警出警接警后赶到出事现场。我们与行凶嫌疑人同警车到派出所,一路上我们这些受害人当着警察的面遭到嫌犯谩骂,而警察却充耳不闻,不加阻止。到了抱石路派出所后,一名协警也是当着行凶嫌疑人面对我大吼,抱石路派出所副所长盛晴晖(女 警号050618)当着犯罪嫌疑人面说:“你今天必须将拍了我们出警场面的相机拿出来!”她说话时是站立在我面前,她不断用手指指着我,不知她这种对公民训斥的底气何来?我能够忍受地痞流氓对我百般侮辱打骂,但绝不能容忍国家公职人员在我受害人面前颐指气使,助纣为虐!

当时我拒绝拿出相机,因为公民有监督公职人员行政过程的权利。新余市公安局抱石路派出所盛晴晖(050618)斥责我说:“国家赋予我天天管你的权力,你没有权力管我,无权对我拍照”。我反驳道:“法律赋予我天天监督你的权力,你没有权力拒绝,我有权对你拍照”。

争执中吴律师拿起不知是否被损坏的相机拍摄此景时,盛晴晖才停止对我的训斥。当天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书后,我们现在正等待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