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

广东惠来申请政务公开第一人入狱之疑——六问惠来政法部门



 


(维权网信息员胡泉报道)日前广东惠来鳌江镇东岱村委会原村主任李乃地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村民与律师对此向惠来政治部门提出六大疑问。



2009年初以来, 广东惠来鳌江镇东岱村委会临时负责人李城把村里成片耕地卖为厝地,并贪污公款,激起民愤。很多村民纷纷登门向老村长李乃地反映,并力邀李乃地为村民做主。

身为县人大代表的老村长李乃地,受民之托,于2011年4月2日李乃地依法向惠来县政府、鳌江镇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东岱村的村务和财务。4月11日鳌江镇政府回复李乃地。因对回复不满, 4月21日,李乃地向惠来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月28日、4月29日李乃地向惠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投寄申诉信。

2011年5月13日,李乃地锒铛入狱,涉嫌犯罪的行为竟然是2006年多次被政府各部门表扬的建设新农村行为。李乃地所要进行的上访和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也嘎然而止,跟他一起上访的个别村民也不敢出声了。

现该案已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李乃地家属、村民、及其律师六问惠来政法部门为什么?

一、为什么昔日倍受称赞的壮举,却成为今日入狱的理由?----从模范到囚徒,法何以堪!

广东省惠来县鳌江镇东岱村是广东有名贫困村,位于鳌江镇东侧,属老苏区,是广东省珠海市万山区的对口扶贫对象。

2006年国家号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连村干部的工资都无法支付的东岱村,为了集资整改村容,村主任李乃地经东岱村全体村民代表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填平村前两个臭池塘做为宅基地卖给本村村民建房子,筹集资金建设村前公路,大大改善了村容村貌.并因此被揭阳市、惠来县评为“建设新农村的好村主任”、“农村民主理财模范”,经常被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和广东省各媒体做为榜样推广。

事隔5年之后,昔日的壮举,却成今之罪过!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同是人民的政府,同是党的官员, 5年前的深受表扬的功劳,却成了今之罪过?!

二、为什么恰恰在李乃地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和信访期间被关押呢?

2011年4月2日李乃地依法向惠来县政府、鳌江镇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月21日,向惠来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月28日、4月29日李乃地向惠来各政府部门投寄申诉信.5月13日,李乃地锒铛入狱。还没收答复就入狱了。这是为什么?

三、为什么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当普遍的惠来农村,李乃地竟然还是第一个因此而被关押的?

贫困落后的惠来农村,将土地转为宅居地的情况相当普遍。更为恶劣的是现任的东岱村的临时负责人李诚,猖狂地将村民赖以生存的大片耕地以各式各样的形式转卖了。但据经办该案的公安干警和检察官反映,李乃地是他们经办的第一个非法转让土地案。为什么转卖行为相当普遍的惠来,李乃地却成了第一个被抓的人?为什么转卖荒地集资建设被抓,而同村的李诚转卖耕地中饱私囊却依然逍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焉能有选择性!

四、为什么时隔5年之后,李乃地不当村委主任3年之后,才追究其当村委主任时的行为呢?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按法律规定,其追诉时效为五年。鳌江镇东岱村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距今已超过五年.为什么今天才追诉?

五、为什么该案在公安侦查阶段,主管的公安局副局长竟然不同意安排律师会见?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普通刑事案件,不涉及国家秘密,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接到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安排会见.但在律师向公安局申请会见李乃地时,主管该案的公安局副局长方松涛却置法律于不顾,没有安排律师会见呢?

六、综上所问,请问该案能排除个别官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的可能吗??

当法律可以选择适用时,当法律只是个别当权者的工具时,法律将保护不了任何人。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法律的刀下魂。李乃地的今天很可能就是某些不守法官员的明天。

请有良知的政法人员,为了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自己的内心安详,凭自己的良知和法律来办案,切勿为了个别官员仕途,而随意践踏法律,随意将上访人投进监狱.

否则。法将不法,国也将不国,刁民还只是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