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唐兆星:我被软禁,被暴打,快救救我!

2011年12月30日上午8点40分,唐兆星被上渡街道一干部和上渡派出所两保安违法“押”到福州市第二医院骨科看伤治疗。

2011年12月24日

我家住在福州市仓山区上渡南台紫竹园4座607室,黑保安堵住我楼下,连蒙古包都安装好,里面还有电棒警棒,但我到老妈妈那边住12座106室,他们气的在这边也安装好办公沙发,每晚3个,白天十来个,就是不知道要限制到何时。

2011年12月25日

党啊,你在哪?大千世界,无奇不怪。街道领导也是党。党章归入党,归入党员。坚决拥护党所颁布的宪法、尊严、司法公正。如今街道也是党。他执行什么党政策?虽然,我失去人身自由,还要感谢我们伟大的党,没有党,就没有我一家三口生存。十年前,早就被他们这批贪官腐败分子秘密的解决掉。如今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动用多少兵力,三班轮流,每班十人。看情况比世博会还紧张。可怕,可笑,又可恨!我早就跟他们的领导说,请不要派人谋杀与凶杀。

理由:我妻案件输赢与我无关。输是中国共产党在它的土地上所颁发的宪法、司法无效。赢是共产党维护所颁布的宪法、尊严、司法公正。

2011年12月26日

我妻子案件主要在原审法官更换庭审笔录,篡改宪法,理由如下:

1、在2005年6月15日,我从仓山区法院档案室内2002年4月26日开庭笔录,已不见本人在笔录上面大拇指纹,特别是连续几张完完整整大拇指骑缝指纹;

2、被告捏造遗嘱,被法官判为代书遗嘱;

3、把原告从3岁被姑父母收养,7岁改名换姓读书,13岁做童工,18岁顶替养母工作,26岁养父死,原告以女儿身份出葬礼,33岁出嫁,生下一女,户口跟母亲外婆在一起,40岁原被告养母死亡,被告就抢夺原告所有养父母留下的遗物,把原告当成表妹,从此原告受刺激,慢慢开始发癫,整天胡言乱语。

我不服就开始告状,谁知法官被收买,伪证人出庭3个:

第一个说养母留遗嘱在家门口,有4个证人;

第二个说养母留遗嘱在餐厅,只有3个证人;

第三个说遗嘱在老人床头柜立的,老人快死了,3个证人。

可惜,这几个庭审笔录已被原审法官掉包,我走遍司法都不肯给我司法,理由中国司法由原审法院出委托书,司法部门才肯鉴定,这几年我不告法官,只要求属于原告的东西,还给原告,他们就是不同意,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强制镇压我,拘留九次,转劳教一年还要延长15天,最可恶是裁定收到继续拘留10天。

从去年4月22日限制我人生自由到今,每天派黑保安看管,现在是变形坐牢,不知道还要管几年,他们怕我到北京最高法与人大报道,理由是今年6月28与9月27,本人在最高法与人大报道。

仓山区保安领导昨天16点多带保安4个围着我打,打的我满地滚,无还手之力,四个围绕左右,打到地下滚的时候,这领导还是一脚一脚往死里踩,我奋起反抗争夺,被我跑到自己家他们还想继续打,铁门以关,现在看情况早死晚死都要死,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假如关机,我已被灭掉。

我妻子案件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闽民再终字第14号,本人于09年9月2日收到,裁定如下(本院认为原判诀认定事实不清,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榕民再终字第3号民事判决、(2002)榕民终字第900号民事判决以及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02)仓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2011年12月27日

早上六点交班人数特别多,我住宿的12座。老妈这边,这边是旷野,没有蒙古包,爪牙们气的摇头摆尾,请你们来玩,看看地方黑势力就是这么庞大,想告状没门,山高皇帝远。仓山区上渡街道就是它们作主,中国共产党所颁发的法律在仓山区上渡街道无效益,省政府不是不知道,是一伙!

不该派黑保安头来打我,12月27日下午4点多,我从老妈妈这边往我住宿4座607方向走,刚走两三步,保安头就走过来,身边跟踪4个,我不知道他会打我,还以为跟我说什么,谁知他没说就打,我要还手,四个助手把我夹在中间,我就大喊大叫,社区人出来很多,都不敢说一句话,为了保命奋起反抗,因我手里一边提着水烟筒,一边热水杯,我用热水杯横扫一下就跑,他们在后面追,跑到4座607室楼梯口,赶紧把铁门一关,此时所有看管我的人都赶到,说什么我打他,说敢快下来受死,我无路可走,到6点我要到老妈妈住宿,这段路怎么走过去,我想通了,人活在世上,早死晚死都要死,所以,我一手提着水烟筒,一手拿开水壶,如再打就烫死他,一到楼下果然黑保安冲过几个,我把开水壶打开,热气腾腾,说请不要跟我三步内,危险,此时黑保安头不在,我平安的到老妈妈这边,哭泣不止,我无言可说,到8点多我疼痛不止就报警,到上渡派出所才知道,黑保安助手两个人在里面报警,说我打他们保安头,这世道就是这样,做完笔录警车又送到家。

2011年12月28日

我被仓山保护局长打,他们十几个。打就只有保安局长一个,现在他们还要抓我去派出所。

“仓山区保安领导昨天16点多手下四个围绕我打,打得我满地滚。我无还手之力。四个围绕在左右,打到地下滚的时候。这领导还是一脚一脚往死里踩,我奋起反抗、争夺,被我跑到自己家。他们还想要继续打。门已关,现在看情况,早死晚死都要死,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假如关机,就说明我已被灭掉。”

2011年12月29日

今天早上9点本段段警准许我到医院疗伤,但上渡政府继续不肯;他们相谈后,最终同意由上渡政府派一个干部、派出所两个保安,另黑保安两个,一起到市第二医院二楼正骨科检查,但要等明天上午8点30分,才能拿出检查报告单,后再到二楼正骨科看病情和开药,看病情要不要法医鉴定再说。

2011年12月30日

仓山区上渡政府限制我人身自由,派四重人,街道工作人和居委会人还有就是仓山区黑保安,保安头打我的时候选,它们几重人就是在现场也是说没看见。

中国福建福州仓山普遍存在官方随意滥用权力,软禁公民,违法侵权行为。

人身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最基本,最神圣权力!

画地为牢,随意软禁,严重违反法律!

巨剑斩黑牢!劈软禁!

仓山区政府立即还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