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7日星期五

山东临沂违法拆迁建别墅逼80岁老人无处住

(维权网信息员文丽明报道)2012年元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东关居委80岁的魏秀芬老人向维权网投诉:临沂市政府采用各种卑鄙手段野蛮暴力强拆老百姓房屋,强抢老百姓财产,违法建造高档别墅,逼得百姓流离失所,无处安身。

魏秀芬老人悲愤地说:“一辈子几代人的心血建造的房子,山东临沂市政府想拆就给强拆了,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也强抢了。政府将强抢的土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建起了高垱别墅。无奈我们一家成了难民,只好搭个窝棚藏身,就是这样的窝棚后来也被一把火给烧了,报警后兰山区公安二年不破案 ,房屋遭非法强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们依法起诉,5年了法院就是不给我们立案”。

据魏秀芬老人讲:“山东省临沂市市区内有一条小凁河,因污染严重被市政府列为治理项目,经上级批准决定沿河两岸各49米为治理范围,但是临沂市政府为向开发商供应土地建高挡别墅共谋暴利,任意扩大拆迁范围,将沿河几公里列入拆迁范围。将我们本来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家列入拆迁移民行列,致我们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不经合法征收就成了兰山建设局的使用人,后又莫名其妙地转到开发商‘鲁商置业’的名下,成了市政府官商勾结‘一女三嫁’ 的杰作。

临沂市政府强取豪夺,不和我们协商拆迁事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任意扩大拆迁规模;搞暴力拆迁,珠连拆迁;单方面制定的补偿价格,在同区位买不到六分之一面积的房子;制造假资料,政府官员做伪证,编造拆迁程序。

我们沒有及时屈服政府暴政,所以我们遭遇了野蛮暴力强拆。拆掉了我们几代人用心血建造的、赖以生存的房子,剥夺了我们的居住权,生存权,幸福地生活及做人的尊严!导致我及我的家人现已流离失所、居无定处、沦为难民。

我们依据《行政诉讼法》将临沂市政府起诉至临沂市中级法院,但是,临沂市中级法院收到我的起诉书至今已4年了,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临沂中院为偏袒政府,公然违反法律。

无奈,为躲风避雨,我们在合法拥有的土地上搭建了一个窝棚,苦苦挣扎,期盼‘法制社会’的到来。可是一年后,他们又将我们的窝棚给烧了。现在,我手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却己无家可归、居无定处,饥寒交迫,沦为难民!”

魏秀芬:1395492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