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

合肥访民杜学能长期举报腐败无果(图)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合肥访民杜学能因长期上访,举报国企腐败及偷漏税,曾于2007年被合肥警方行政拘留十日,为此向法院起诉政府不作为,但迄今无任何部门受理。

合肥访民杜学能是合肥市建工金鸟集团职工曹求华的妻子。2003农转非,户口从肥西县迁入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372号,可就在2001年企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时,杜学能发现丈夫曹求华的《合肥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上赫然填上了自己的名字,而且工龄从1971年起已经有23年了,后经其调查,该企业众多的职工无工作的家属皆与自己一样被填写上工作单位及工龄,而政府给予的工龄住房上的补贴,职工家属皆没有领到,那么这些补贴只有一种可能性,即被企业冒领了。

在此期间,杜学能又发现企业干部低价购买公有房屋及企业干部子女虚挂名额在企业享受工资福利却不上班工作的情况,以及企业公有房屋被企业用于行贿政府公务员、企业偷漏国家税收等违法违纪行为。杜学能随即开始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因举报难获政府重视,而到北京向中央政府举报。

2007年3月5日,在安徽省政府信访局杜学能被所在街道办事处截访人员“扭送”派出所,当天就被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决定拘留十日。杜学能于2008年1月8日向合肥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合肥市信访办公室、合肥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未对其举报的腐败行为给予查处,但被合肥市中级法院(2008)合行诉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对杜学能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此政府对杜学能举报国企腐败的不作为,就不能受到司法机关的审查追责,杜学能只能继续采用信访,到检察机关信访的方式举报腐败,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不作为,令杜学能被合肥警方拘留一事无法获得司法救济。

杜学能向本网信息员表示,她会坚持举报,坚持反腐,不信中国会变成腐败分子的天下,自己的举报最终会成功的。


杜学能被行政拘留决定书

合肥市中级法院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