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

各地在京的维权人士集会要求废除劳教制度(图)




(维权网信息员顾卫泉报道)820,来自于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河南、湖北、辽宁、黑龙江、吉林、云南、浙江、四川、江西、江苏、陕西等省市的维权人士代表近百人在北京集会,敦促全国人大和中国政府废除劳教制度。参加集会的各地维权人士打着“敦促中国政府废除劳教制度”、“废除违宪、违法的劳教制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反压迫、反迫害、反镇压”的标语,共同表达捍卫人权,维护法治的呼声。

部分维权人士在集会现场(图片由志愿者提供)


参与集会的辽宁维权人士朱桂芹向本网表示,她一家5兄妹中有4人都深受劳教迫害,她自己被劳教2次,在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她希望维权网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中国第一劳教家族4兄妹的冤情,同时强烈要求政府废除劳教恶法。

另一位北京维权人士徐香玉在电话中表示,自己一家遭受强制拆迁已7年有余,不仅未获分文补偿,在上访的过程中,反而遭到3次拘留,常常受到无端的跟踪和监控。在中国有法不依、执法者违法,权利受到侵害者求诉无门。劳教是不经司法审判的一种私刑,成为当权者随意滥用的私权。

河南维权人士聂丽娜,因为上访维权多次被拘留所和并黑监狱,最长一次聂丽娜和女儿一起被关押43天,目前带着仅11个月大的女儿在北京为了逃避抓捕而东躲西藏,居无定所,而她在河南老家的父母、妹妹等多名亲属都遭到监控。

参与集会的各地维权人士还签名联署了《敦促全国人大和中国政府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吁书。呼吁书由维权人士刘贵撰文,聂丽娜策划,尹旭安整理。全文如下:

附:敦促全国人大和中国政府废除劳教制度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代表。在此共同呼吁全国人大,中国政府废除劳教制度。

在当今中国大陆,劳动教养已经成为各地赃官酷吏镇压迫害异见人士、维权及上访人士的罪恶工具。它直接违反了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之规定,亦违反《立法法》及《行政处罚法》等法规,同时也是对《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公然践踏!

劳动教养荒谬的判定,直接威胁限制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野蛮粗暴的践踏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违反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打破了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是一颗名副其实的社会毒瘤。劳动教养剥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没有任何可以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程序。这在文明社会和法制国家是不可思议,难以想象的犯罪。只有社会黑暗,暴政统治的邪恶国家才会出现的罪恶行径。法律已经完全失去它的原则性,毫无正义可言!法律已经可悲地论为政党的奴仆、贪官的帮凶、豪门的走狗、镇压公民的工具。

劳教所的管教人员,蛇蝎心肠,狼成性,其手段之残忍,罪行之暴虐比起当年法西斯集中营的纳粹份子,真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劳教制度始于1957年。劳教制度能够被国家的最高行政部门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执行,纯属是国家的耻辱、民族的不幸、国人的灾难、法律的悲哀!劳教制度与法律原则背道而弛,与文明社会,法制理念形同水火。前腐后继的司法官员,黑幕重重的司法系统,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触目惊心的冤假错案。如同瘟疫一样在全国四处蔓延,扩散,使国家蒙受耻辱,民族遭受重创,公民深受其害。

劳动教养是否属于国家恐怖?这个问题只能由专业法律人员、关注劳教制度的专家以及与劳教制度相关的有识之士来解答。

劳教制度不废除,人神共怒,天理难容,国无宁日!

在劳教所里,凶狠残暴的酷刑、灭绝人性的摧残、惨无人道的暴行、旷古罕见,骇人听闻;屈辱悲惨的遭遇历历在目,使人记忆犹新;劳教所给受害者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挥之不去的恐惧阴影,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

劳动教养,一个罪恶的制度;劳教所,一座恐怖的地狱!

综上所述,劳动教养制度违宪,违法及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因此强烈敦促全国人大,中国政府依法废除劳教制度。

维权人士刘贵撰文
维权人士聂丽娜策划
维权人士尹旭安整理

2012年8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