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

安徽寿县维权人士“涉嫌妨害作证罪”将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寿县维权人士王创邦因“涉嫌妨害作证罪”于2012年8月2日被寿县公安局刑拘,此前王创邦7月30日受113名村民委托赴京上访反映寿县寿滨村委会腐败问题,7月31日被寿县公安局警察抓捕,后有人从寿县看守所传出王创邦在北京被政府雇佣的黑保安和警察打伤眼睛,8月3日王创邦妻子孙自慧到九龙派出所签收王创邦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涉嫌的罪名是空白(没有),家属拒绝签收。两天后,家属索要该通知书,空白处被填上“妨害作证罪”,9月7日寿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孙自慧从律师处获知寿县、法院于12月18日上午开庭审理。

据孙自慧反映,王创邦今年36岁,从事种子、农药的零售行业,2009年因销售“创富”牌协优9308稻种问题于2009年9月28日,被寿县农委种子管理站发出责令赔偿通知书,责令王创邦立即赔偿种植户损失,同时,被经济处罚,2009年10月16日王创邦就种子导致农民减产事由起诉安徽创富种业有限公司,最终2010年8月25日经安徽省六安市中级法院(2010)六民二终字第0160《民事判决书》维持寿县人民法院(2009)寿民二初字第0331号判决,安徽创富种业有限公司赔付王创邦退还农户的稻种款7618元和农户减产损失赔偿款244950.09元和支出费用1000元。后因公司不执行法院判决经法院调解获赔偿14万,此次诉讼的赔偿款赔付给农民及用于诉讼活动,自己还为诉讼借款2万元没有偿还。孙自慧怀疑此次寿县公安局就是因王创邦为寿滨村委会选举中的造假行为投诉、上访维权及2012年春季国家涉农补贴物资“一喷三防”(农药)没有发放到位、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贪污”等事,王创邦作为农民的维权代表上访维权,而寻找王创邦在与种子公司诉讼中的“瑕疵”,甚至是制造、夸大“瑕疵”,以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孙自慧已经委托律师为王创邦辩护,以维护王创邦的诉讼权利,开庭将即,亲友希望王创邦一案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

相关报道请见:安徽村民维权代表王创邦上访控告贪腐被逮捕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11/blog-post_4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