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

张义才控告杭州市公安局诽谤美国之音

                    

(维权网信息员刘山河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浙江省杭州公民张义才在文革初期曾是杭州响当当的造反派头头。2001年他曾因与中国民主党联系、给美国之音北京分社和台湾中华民国政府写信,被杭州市公安局以“与台湾敌特电台和国内反动组织美国之音、中国民主党等进行电话、书信上的联系”劳教两年;抄家时,没有当事人家属在场,居民区(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也不被允许在场。今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公正对待群众的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宣布废除劳教制度。为了讨回公平正义,张义才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去北京,拿到了中国外交部新闻司颁发的美国之音北京分社“外国驻华新闻机构证”(新证字第30号),以证明美国之音不是“国内反动组织”。据此,他向浙江省检察院对杭州市公安局提出控告,控告其诽谤美国之音和侵犯他个人的人身权利。

   下面是他的控告书。

                                   

                             控告书

   

   控告人,张义才,男,汉族,1933年出生,住杭州市下城区三塘沁园22-4-202室。

   被控告人,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案由:政治诽谤,构陷他人;侵犯公民住宅,非法搜查,侵犯人权;违反宪法。

   主要事实:

   20011017日,被控告人用案前从控告人身上抢去的住宅门钥匙,非法开门入室,并不准当地居民委员会书记吴国娟和和控告人亲属在场。被控告人非法侵入控告人住宅后对控告人的住宅进行了搜查,没有搜查证,也不出具清单,只是后来才出具了《公安机关答复意见书》(告知联)2-47号,承认进行搜查。尔后,被控告人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便将控告人押上公安汽车,送往西湖区祥符桥派出所,关进铁笼牢房,剥夺原告享有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违反了宪法的关于国家保护人权的规定。

    被控告人于20011030日以省市两级政府名义非法下文(杭劳教【20011590号),对控告人非法劳动教养两年。被控告人以杭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名义下文定性:“张义才先后于1997年至1999年间多次与台湾敌特电台和国内的反动组织“美国之音”电台等进行电话、书信上联系,将台湾中华民国政府定性为“敌特组织”,将美国之音定性为“国内反动组织”。

  被控告人以杭州市劳动教养委员名义定性的“敌特”是故意破坏海峡两岸的友好往来和友好发展的行为,是对“九二共识”和“三通”的否定,也不符合海峡两岸领导人共同关注未来和发展的意愿。经核实证明,美国之音北京分社持有外国驻华新闻机构新证字第30号证书,是一家美国的新闻机构,而不是什么“国内反动组织”,被控告人以所谓国内反动组织对美国之音进行栽赃,是对美国之音的诽谤;而把控告人给美国之音写信称为“与国内反动组织联系”对控告人进行劳教是非法的,是对控告人进行政治迫害,是对控告人人权严重侵犯。

  上述控告,证据确凿,请检察机关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浙江省检察院

                                                        控告人 张义才

                                                       201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