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

城东街道办擅自发布情况,南通张亮申请行政复议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18日,张亮通过邮寄向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该机关确认被申请人南通市崇川区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作出《情况说明》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城东街道向张亮赔礼道歉。

201414日,南通市崇川区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在《濠滨论坛》网发布了《关于城东街道拆迁户张亮的情况说明》,称“ 城东的拆迁工作在区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合法规范,没有暴力逼迁现象,真诚希望张亮拿出诚意协商,欢迎社会监督”,大批水军围攻张亮,侮辱谩骂的帖子铺天盖地。

城东街道办与拆迁公司恶意串通,早在095月把张亮夫妇打出家门。并将张亮的房屋围了起来,从此张亮夫妇流浪在外。后来,张亮委托倪文华代理打赢了官司。城东街道才迫不得已将围墙打开,并为张亮修了一条路,丢尽了脸面。但双方继续谈判未成,城东街道故伎重演,企图将张亮夫妇关在街道办,利用拆迁流氓逼张亮签字。张亮夫妇发出求救信息,被维权人士救出。城东街道办黔驴技穷,企图发布《关于城东街道拆迁户张亮的情况说明》施压,逼张亮就范。

张亮认为:1、城东街道办事处未经法律授权,擅自发布《关于城东街道拆迁户张亮的情况说明》,明显违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经法律授权才有效,未经法律授权即属于禁止的行为;2、该《情况说明》,一方面标榜“城东的拆迁工作在区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合法规范,没有暴力逼迁现象”,另一方要求张亮“拿出诚意协商”,言外之意,张亮没有诚意。城东街道办刻意降低对张亮的社会评价。随即,招来大量水军对张亮进行侮辱性的评论,严重损害了张亮的名誉权。3、城东街道办所谓“城东的拆迁工作在区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合法规范,没有暴力逼迁现象”并没有得到证实。与此相反,大量事实证明,此地区拆迁是由南通市政府承包给崇川区政府,严重违法。张亮从09年因没有签订拆迁协议被打出家门,难道不是“暴力逼迁”吗?4、拆迁中进行协商,讨价还价实属正常。在城东街道看来,拆迁户要价就是没有诚意的表现,而城东街道杀价却是有诚意的表现。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5、在谈判期间,城东街道办随意泄密,并攻击张亮没有诚意,恰恰说明自己没有诚意,导致谈判破裂。6、物价年年涨,即使张亮提出:“明年跟我谈价格还要涨!”何错之有?城东街道发表煽动性的《情况说明》意欲何为?!

最后张亮要求崇川区政府依法作出复议决定,确认城东街道发布侵害张亮名誉权的《情况说明》违法,并应以同样的篇幅在同级别的媒体上向张亮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