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上海沈莲满不服劳教案再审,毛恒凤等7人被抓(图)




(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422日上午,上海上访维权人士沈莲满不服劳教决定行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再审,80余名上海访民要求旁听遭拒,于是大家在法庭外抗议,有人打出横幅。

在现场,11点左右,突然冲过来百余名警察,将前往法院的维权人士毛恒凤、周雪珍、谈兰英、孔令珍、吴士毫、殷振华、王宗泽等7人当场抓走,押往府村路500号专门关押访民的黑监狱。警察随即对7人做笔录。

据毛恒凤讲,警察做笔录时对我讲:站在法院门口就是违法,你毛恒凤是老上访,为他人维权就准备随时被挽留关押坐牢吧。你哪一天坐牢就看上级和形势需要。再硬你的命就难保了。

毛恒凤等7人在被关押询问5小时后获得自由。

沈莲满劳教案:2002年,沈莲满未签拆迁协议,房屋却被拆除,得不到安置而上访。201071沈莲满去北京为杨佳扫墓,上海驻京办将其带回上海,同年9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20121015,沈莲满在自己家里被黄浦分局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带走后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转为劳动教养一年。劳教决定书指:沈莲满在201271以悼念陈小明(陈小明因为维权被迫害致死)逝世纪念日时“拉横幅、喊口号、集体唱歌”为由,扰乱了社会秩序。

沈莲满劳教期满释放后提起行政诉讼,20134月曾在上海市黄埔区法院开庭,数百名上海民众前往现场声援。代理律师尚宝军在辩护中认为,视频里不存在原告有“喊口号、拉横幅”的行为,其次,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从视频上看当时现场秩序井然,没有小区居民或他人投诉的报警记录,并没有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事实。原告只是举着一个(一张A4纸)“冤”字,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显然,被告无中生有进行诬陷,是对沈莲满反腐败举动的一种打击报复。劳教制度本身与中国的现行法律严重冲突,因此,原告认为,该劳教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依法应予撤销。
感谢志愿者提供的现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