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

特别关注:刘萍、魏忠平获刑6年半,李思华获刑3年





(维权网信息员子夕报道)6月19日上午9点,江西省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涉嫌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宣判,刘萍、魏忠平被控寻衅滋事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李思华被控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由于法院突然通知,刘萍的代理律师杨学林、期伟江,魏忠平的代理律师张培鸿都因为有其他案件办无法前往法庭,而李思华的代理律师浦志强目前被逮捕更是无法到达法庭现场。

另外,前往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声援的罗向阳、杨崇、孙涛、黄宾等人被警方强行带走扣押,另外重要证人刘喜珍也于前一天遭到警方绑架控制。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3人因参与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及敦促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于2013年4月27日被拘押,随后被先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后又变更成涉嫌非法集会,再后来又变成涉嫌“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在办理刘萍等人案子中,江西省新余市不仅公然违背事实,枉法构罪,而且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已经将案子移送法院三个多月后,既没有开庭也没有释放。现在在律师提出控告后,法院突然通知开庭宣判,使得代理律师无法前往法庭,如此公然违法行径,值得世界高度关注!


附:刘萍和魏忠平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