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星期五

河南省桐柏县城郊乡金庄村刘庄组、楼子庄组、石桥组受害村民控告状



控告人:河南省桐柏县城郊乡金庄村刘庄组、楼子庄组、石桥组受害的全体村民。

被控告人:城郊乡金庄村村主任毛诗进。

控告请求:

一、控告人强烈要求毛诗进按2004年国务院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紛的紧急通知退还被偷控告人家庭承包的自留山、口粮田、稻场、水利、房屋;退还在楼子庄组霸占的土地,并向小组交纳土地承包费;

退还控告人的公益林补貼款、截留的退耕还林补贴款、退还冒领的退耕还林款。

二、请求政府对毛诗进滥用职权、侵犯人权、官商勾结、虚报冒领、截留、侵吞、伪造证据、偷卖控告人土地及财产的违法事实,依法追究责任,支持习近平主席反腐敗工作,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一、1997年毛诗进依仗职权霸占楼子庄组4亩土地,从未向小组交纳承包费。

二、1996年依仗职权霸占楼子庄组五保户刘合德留下的1.6亩土地,从未向小组交纳承包费。

三、2002年毛诗进依权支持其弟毛诗红在楼子庄组会议上抢走4000元连二堰大堰的承包费。

四、毛诗进偷卖楼子庄组河梗及河沙,钱被其所贪。

五、200310月份,毛诗进在楼子庄组、刘庄组、石桥组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三个组原承包户承包的1079亩自留山、243.9亩耕地、楼子庄组織2.3亩稻场、楼子庄组10户村民的40余间房屋、刘庄组、楼子庄组集体1350亩的堰塘偷卖给河南农大职工刘震、刘春斌。

六、2004年利用权利之便在楼子庄组给自己虚报5亩、给其父毛锋国虚报4.2亩、给其弟毛诗贵虚报4亩退耕还林,至2015年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31902.15元。

七、2004年至2015年毛诗进在刘庄组、楼子庄组、石桥组的146.24亩的退耕还林补贴款每年每亩截留20元,共截留31927.2元。

八、自2004年至2015年毛诗进以王猛的名义侵吞刘庄组、楼子庄组、石桥组村民1079亩公益林补助款59560.8元。

九、2004年毛诗进滥用职权给河南农大职工刘震、刘春斌的亲戚王猛在刘庄组虚报151亩退耕还林,至2016年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364665元。

十、2012年在控告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控告人1079亩自留山、243.9亩口粮田、2.6亩稻场、10户村民40余间房屋、1350亩堰塘倒卖给湖北省张庆安,并于

2013年伪造假证全部办在张庆安的《林权证》内,导致控告人失山、失地、失房、失去水利,无法生存,侵害了集体和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控告人知情后,造成群体性告状,于2016年提起行政诉讼,经南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己撤销了张庆安的《林权证》。

控告人自2015年反映无果。2017727日河南农大职工刘震、刘春斌向桐柏县城关镇法庭提交的桐柏县纪委于2008826日出具的《关于城郊乡金庄村楼子庄组张树荣反眏问题的调查报告》、桐柏县林业局于2016630日出具的《桐柏县林业局关于城郊乡金庄村村民反映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城郊乡纪委调查组于201683日出具的《关于城郊乡金庄村主任毛诗进有关问題的调查报告》全部都是违背事实的报告,当事人自2017727日之前从未见过以上三个部门出具的书面调查报告。

请求上级政府严查毛诗进以上所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查毛诗进将三个组的山、耕地、稻场、堰塘、房屋偷卖了多少钱并追回脏款,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惩腐败。

敬请领导为民作主,使受害的农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地种、有饭吃、有家园,安居乐业。

控告人:河南省桐柏县城郊乡金庄村刘庄组、楼子庄组、石桥组受害的全体村民。手机:13782035032

2017822